“见情敌啊!”
蜀都被她的直白震得傻住了。
他知道族中的人都以为他会娶针羽为后,其实在遇到雨默前,他也觉得针羽是王后最合适的人选,和他谈得来,感情又深,虽然不是那种男女之情,但她除了越大越啰嗦,脾气很臭,力气比他还大外,可以说是完美地没有任何缺点,要是没有遇到雨默,他肯定会娶她,但是现在他爱上了雨默,除了她,他不会娶别的女人,而且他不觉得针羽喜欢他,每次见面,她对他总是大呼小叫的,挑剔他那个不好,这个不好,现在突然说要去见情敌……他没办法消化这句话的含义。
“喂,说话,傻站着干什么?”她脸上一点女儿家的羞涩都没用,在他眼前摇着手。
蜀都只觉得脑子发胀,“针羽,你是不是病了?”
针羽踮起脚,想往他脑袋上拍,但她太娇小,踮起脚也够不到,只好捶向他的胸口。
“你才有病,我喜欢你,有那么不可思议吗?”
“不是……不是啊……”蜀都急得舌头都打结了,“你不是喜欢时雨吗,从小你就说他长得好看,头发漂亮,还说时雨一定会是个好丈夫,这是你说的吧?”
她点头,“嗯,我说过!”
“那……”他指指自己。
“时雨是时雨,你是你,你要是嫉妒我说他好,那你就争气点,别成天不学无术地瞎晃悠,一件正事都不干,你看老孟,从你登上王位开始,头发全白了,我爹说你就是欠个能管住你的女人,我觉得……”她拍拍胸脯,“我很合适!”
蜀都很不雅地翻了个白眼,避过她就往外头走去。
“我要的是能在床上快活,又像小棉袄一样暖和我的女人,不是管家婆。”他走到门口突然回过头瞟了一眼针羽的胸。
针羽感受到视线后下意识捂住胸口,你……你看什么?”
他叹了一声,“没得比啊!”
没得比三个字瞬间像座大山似的压向针羽。
因为天生娇小的关系,她胸前的两团肉也跟着……很小。
她捂着胸的手气得抖了起来,脸儿更是通红,操起脚边的一个水壶就往蜀都的脑门砸去。
“下流!”
说完,她跑了出去,擦过蜀都身边时,抬起脚就往他身上踹。
蜀都先是被壶砸了,又被她踹了一脚,整个人往前冲去,趴在了地上。
针羽大概是气疯了,直接从他身上跑了过去,一边跑,一边哭,喊着他不要脸,是个大混蛋。
待她走远了,蜀都郁闷地爬了起来,捂住自己的后脑勺,还好他脑壳硬,没流血。
“臭丫头,力气还是这么大!简直就是一只母夜叉。”
“呵呵……”
时雨悠哉地从一棵树后走了出来,身上落了不少桃花瓣,可见站了许久了。
“你呵呵什么,别学她的样,没事就呵呵……也不知道从哪学来的。”他放下捂头的手,问道:“你怎么也来了?”
“来给王那个又能在床上快活,又能暖和王的女人看病啊。”
蜀都脸一红,“她跑了!”
“臣听到了!”他啧了一声,“王,老实说,您的品味不是一般的差。”
蜀都瞪眼,“少惹我!走开,我要去找默默。”
时雨让开了路,“王,一路走好!”
蜀都没理他,立刻飞升入空。
时雨摇了摇头,“真是关心则乱啊,我天狼境守卫森严,怎会让一个人类女子毫无动静地逃走,哎……这爱情呐,果真不是个好东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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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羽一边跑一边哭,从春岛跑到了秋岛。
秋岛顾名思义就是秋天的岛,所以望眼而去的风景便是一片秋色。
这里天空风轻云淡,原野一片丰收的景色,虽然是晚上,但到处都有灯笼照耀,宛若白昼,凉爽的风吹着花的香气扑鼻而来,又夹杂着果实的味道,神清气爽。远处是一片金黄,田里的禾苗正值秋收,在灯火的照耀下,许多狼妖族的族人在田里忙活。
除了金黄,岛上还有一片火红。
红色枫叶就像天边燃烧的火团,成了秋天的盛装,美丽地在秋风中轻轻飘荡。
一棵最大的枫树下,阿堇探出了脑袋,脸上丝毫不见刚才在宫殿里的胆小和怯懦,看到针羽后,欢快道:“小姐,这里,这里。”
针羽跑的时候捂着脸,看似在哭,但放下手,一点泪痕都看不到,比起在宫殿中母夜叉似的模样,此刻她沉稳,平静,优雅,更是风华万千,双眼明亮。
“辛苦你了!”
阿堇摇头,“不辛苦,亏得小姐赶来的及时,不然阿堇真要受罪了。”
“谁让你做得那么离谱的,又是五花大绑,又是塞在床底下,你也不怕露了馅。”
“阿堇也是想逼真点吗?”
“逼真的过头了,你也不想想,她是人类,怎么打得过你,又如何能从背后偷袭你?”
“她有饕餮,还有烛龙啊!”
“凶兽岂是可以随便放出来的!不用脑子,笨!”她勾起食指,用关节敲了敲她的脑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