砰!
江清清突然将桌上的茶杯摔在地上,那杯子薄,瞬间碎成一片片。
外面有人听到动静,很快推门进来,朝江清清和杜笙行了一礼后问,“小姐,姑爷,发生什么事了?”
江清清摇头,“没事,姑爷不小心碰掉了茶杯去捡,割到了手,去拿些白酒和纱布来。”
几个丫鬟点头,小心翼翼瞧了俩人一眼,惊讶的发现杜笙脖间的青痕,这个位置不可能是自己弄的,那一定是……
“还不快去。”江清清冷声催促。
丫鬟不敢再多看,连忙退了出去,很快拿了纱布和白酒回来,江清清亲自给杜笙处理伤口,先用白酒洗了两遍,然后缠上纱布,以一个丑陋的蝴蝶结作为结尾。
杜笙举起手,盯着那个蝴蝶结看了许久,莫名觉得好笑,江清清这个千金大小姐肯定从来没干过这样的活,连个蝴蝶结都系不好。
“给姑爷换衣裳。”江清清说着走到衣架旁,伸展开手臂,立马有人将早已准备好的衣裳拿来,给江清清穿上。
也有人过来要给杜笙换,杜笙拒绝了,“我自己来。”
他不喜欢任人摆布的感觉,毕竟断的是腿,不是手,还没废到那种地步。
衣裳是昨晚江清清拿来的,本来压在他床上,被杜笙搁在一边,早上丫鬟收拾的时候怕有折痕,撑开放在了架子上。
杜笙接过丫鬟手里的衣裳,刚准备换,江清清突然出声,“你们出去吧。”
丫鬟们福了福身,先退至门口,后转身离开。
江清清的衣裳已经穿好,她走过来,去解杜笙的衣衿,“我给你穿。”
杜笙不配合。
“妻子伺候丈夫天经地义。”江清清抬了抬下巴,“是要自己站起来,还是我让人扶你起来?”
杜笙皱眉。
“快点。”江清清催促。
杜笙瞧了眼门外候着的丫鬟,犹豫片刻还是站了起来,安分的抬起手臂让江清清将他身上的亵衣褪去,换了套新的,然后是中衣。
“为什么不喜欢被人伺候?”江清清在给他扣腰带,绕他的腰身一圈,拉住腰带的两边,扣住镂空宝玉下的暗扣。
不得不说江清清对他很大方,这套衣裳光那个腰带上的玉便价值不菲。
和田玉有很多种颜色,红、黄、白、碧、青、墨、和过度色,在杜笙那个年代红色已经消失,这块宝玉恰好就是红色。
润到了油脂光度,水头不错,这么大一块在现代怎么也要几百万,换成银子是一万两左右,一万两啊,够普通人家好吃好喝一辈子了。
“不习惯而已。”这是假话,单纯是江清清系不好蝴蝶结,穿上之后硌他,他还要重新系。
刚成亲那会儿衣裳肯定也是江清清系的,蝴蝶结系成了死结,他饿的眼前发昏,还要抖着手解,累的气喘吁吁。
系不好还非要系,搞不懂她。
“那以后要习惯了。”江清清抖了抖披风给他披上,“以后我会经常回来。”
听她的意思以前她不经常回来?
也是,做生意就是这样,四处安家,为了方便,前世他也有好几处住所。
杜笙瞧了一眼给他穿外衣的江清清,每次念她的名字,都会让他想起另一个人叫做卿卿的人。
不知道是不是死过一回,杜笙对她的印象不怎么深,只记得以前母亲生病,他去医院缴费,秘书就在他身边,突然迟疑了一下。
他问为什么?秘书说看到了邻居的女儿,邻居的骨头上长了肿瘤,虽然不是癌,但是控制不住,手术切掉没多久又长,切掉又长。
爸死了,就这一个女儿,为了给邻居筹医疗费,房子都卖了,前段时间过来找她借钱,说要辍学打工还她,总之很可怜。
杜笙刚付完钱,卡还在手里握着,迟疑片刻,那卡又递给了柜台,把她的钱也刷了。
这只是一个起因,后来那女孩打听到是他交的钱,一定要报恩,杜笙没理,再后来因为一些事,那女孩知道了他的住所,坚持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还债,还说绝对不会打扰他,只是瞧他屋子大,需要人打扫卫生,阳台的花也需要人浇,鱼缸里的鱼也要喂,饭有人做总比没有好吧?
总之就是找临时工不如找她,她什么都会,极力推荐自己,杜笙没说答应,也没拒绝,等同于默认,然后她就住了进来,许是想着讨喜一点,确实从来不打扰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