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节(2 / 2)

檀郎 海青拿天鹅 2717 字 6天前

皇帝一辈子玩惯了拉打平衡,这样的事对于他而言,并不比中风瘫痪好多少。

如今之势,他唯一可继续扶植用以平衡的,便是广大的士人。

这与当初公子当上通直散骑侍郎的原因不谋而合。

无论士人还是宗室,或是沈氏那样的外戚,桓氏都颇能说得上话,作为皇帝转变的入手之处,乃是首选。这也正是长公主为公子求封散骑常侍的的底气所在。

公子在先前的宫变之中护卫圣驾,论起功勋来,或许比不上豫章王,但皇帝必然对他更加看重。甚至就算沈冲跟公子一样救助了皇太孙,他得到的封赏,也必然不如公子。

所以,公子注定要失望,皇帝不会答应让公子去做那平越中郎将。

而我……我望着远处低坠的夕阳,心中苦笑。

我和公子也注定不能一起逃离。

长公主做事缜密,她不会在没有得到确切消息的时候让公子回府,以免事出万一,被公子搅了好事。就算她现在已经觉得十拿九稳干掉了我,她也会把戏做全,让公子在宫中待得久些,以造成我有足够的时间逃走难觅的假象。

或许到时候,她还会让公子先回去,等到他发现我不见了闹将起来,她才闻讯匆匆赶回,作出大惊不解之状,急公子所急,一道寻找。

所以现在,阿洪他们刚刚离开,此事定然还未被几个主谋之外的人知晓。

秦王当然也不会知晓。

这水边虽没有别人,但雒阳的郊野我都不算陌生,知道这附近有许多人家的田庄。这般时候,年节临近,必然是有许多往雒阳运送田产的车马。

我走出大路上,走了一段,果然,看到一辆从雒阳方向过来的马车。我给了驭者几个钱,说我要去雒阳城西三十里的伏牛里探亲,让他捎我一程。

那驭者看着钱不少,爽快地应下了,掉个头,让我上车,往西边而去。

伏牛里,正是秦王大军驻扎的地方。秦王毕竟惜命,没有大军的护卫,他不会留在雒阳城里。所以今日他见过皇帝之后,就领着大军往伏牛里驻扎去了。

尺素还在他手里,那是公子赠我的,我得先取回来。

第115章 尺素(上)

那驭者拿钱办事, 倒是爽快, 天色擦黑之前, 将我载到了伏牛里。

秦王麾下军纪严明,在雒阳城中我已经见识过, 如今来到这伏牛里, 算得又开了眼界。

皇帝令辽东军士撤往此处,是上午下的诏。半日之内, 这些兵马全数撤出了雒阳,行至伏牛里扎营, 从高处望去,方圆十里,营帐整齐如棋局, 排布有序,全无混乱之态。

我知道这样不易。五万人的行动,无论在何时何处都是及其繁琐的大事。

如先前在河西, 荀尚所率兵马不过两万, 其中有雒阳的北军,也有凉州的州郡之兵, 都是正经的王师,但以我所见,无论是驻扎还是开拔,各部配合都算不上有序, 时而还会出些乱子。如中军走到了先锋前面, 不同将官所部兵马因占道而各不相让阻塞不前。每日扎营的时候则更是混乱, 营地划分不一,连公子这样初涉行伍的人也能看出不妥来。

但于我而言,这不是好事。

秩序过于井然,则意味着不好浑水摸鱼。我要混进去偷东西,则甚为为难。

不过幸好,我并非全无准备。我摸摸腰带底下,那装工具的小囊仍好端端地藏着。

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

世间讲究打扮的女子,无论去何处总要带个装着胭脂眉黛的荷包,我亦是一样。我的每件衣袍,都在内侧封了暗袋,不过里面装的不是胭脂眉黛的荷包,而是一只盛着各色实用物什的小囊。无论迷药毒烟,还是胶粉颜料,小囊里都有一些,以备不时之需。

我这暗袋的位置与别人的不一样,它缝在腰部,裹上腰带以后,就算有人近身来搜,也不易被察觉,专防遇到今日这样的阴沟翻船之事。加上那阿洪是个正经的侍卫,大概觉得我也是个正经侍婢,搜出的锦筒之后,就没有再进一步细搜,我的秘密也并没有暴露。

秦王是个谨慎的人,他显然信不过皇帝,这些兵马虽然驻在雒阳城外,却也似应对战事时一般,在四周立起鹿砦拒马,还临时搭起了岗楼。

当然,这对我而言并无多大妨碍。

那些鹿砦拒马都是临时立的,对付大群的兵马自然有效,对付独行的小贼却还不如普通宅院的院墙。而就算那岗楼够高,可瞭望得远,也有目力死角之处。而今日入夜后,天空笼起了云,无天光可照明,正是有利。

自从去慎思宫救太子妃和皇太孙,那身玄衣就一直穿在我的外袍底下没有脱过。我在营寨附近寻一处灌木丛,将外袍脱下,记好了位置,然后,往营寨边上摸去。

秦王的确是个对用兵很有心得的人,依着地形,将各处岗哨设置得很是稳妥,互相成瞭望之势,可彼此照应。我想,如果那时攻打石燕城的是秦王,就算他跟荀尚一样贪功冒进,也必然不至于会被秃发磐劫了营。

不过也并非挑不出遗漏。无论是巡逻还是岗楼上的军士,总有换班的时候,而因得要用晚膳,入夜之初定然会换上一班。我在一处偏僻的地方守着,果然,没多久,一队巡逻的军士刚离开,岗楼上就传来了言语声,瞭望的军士从岗楼上撤了下去。我挑的地方刚好有帐篷可遮蔽地面的视线,抓紧机会,即刻攀爬而入,迅速躲入附近的一排车驾后面。

如何将尺素偷到手,我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想法。

在秦王的营中既然不好浑水摸鱼,那么只好麻烦些,须得用胶粉易容。至于我要模仿的人,当然就是那个叫玉鸢的侍婢最好。

祖父这易容术虽在面上可做得完美无瑕,但仍有一个天然的死穴,那便是说话的声音。尤其是我扮男人的时候,每次都须得小心翼翼,装醉或者少说话,以图掩盖过去。而扮成女子,则轻松得多。我虽与那玉鸢打交道不多,但她说话的声调和语气可大致掌握。

尺素是她收走的,不过秦王既然也知道此事,还拿来威胁我,那尺素应该已经不再玉鸢的手上。在□□时,我看她与谢浚和秦王说话的模样并无许多拘束,想来她亦并非寻常侍婢,出入四周可不受许多拘束,对于做贼来说,自是首选。

与别的将帅一样,秦王的营帐也应当在这营寨的正中,从这潜入之地过去,只怕要经过好些耳目,就算穿着玄衣只怕也不太保险。我思索着,看看周围。

只见这藏身的地方不远就是马厩,近处,一垛草料堆得高高。

我正要走出去,忽然听到些脚步声,忙又躲回来。

“……阿平!明日怕是又要开拔,莫忘了再加些料!”不远处,有人大声道。

“知晓了!”一个声音应道,不久,只见一个小兵走了过来,从草料堆上抱起一把草,放到马厩里。

我看了看那身量,倒也是不差,定下心来。

待我将小兵藏到草料堆里之后,我检查了一下身上的打扮,觉得无妨了,走了出去。

这时节寒冷,为了取暖,营地四处都点着篝火,在黑夜里照得甚是亮堂。我虽然按着小兵的模样,用妆粉将眉眼画了一番,但为了稳妥起见,还是避着光照,从各处营帐的间隙穿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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